《残疾人保障法》的立法宗旨,就是为了保护残疾人不受另类对待或者不受侵害
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、经营的产品、项目,优先安排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生产或者经营,并根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
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,发展残疾人事业,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,()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规定:残疾人教育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,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,保障义务教育,着重发展()。
政府和社会鼓励,帮助残疾人从事文学、艺术、教育、科学、技术和其他有益于人民的()劳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