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,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,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。
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、福利、保险政策,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、福利、保险待遇。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。
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。
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,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,可以领取兼职报酬。
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,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,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。
不胜任现职工作,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公务员可以辞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