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,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,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。
公务员辞去公职,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。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,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,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予以审批。
对公务员的处分,应当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、定性准确、处理恰当、程序合法、手续完备。
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。
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,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、考察和体检。
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,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,可以领取兼职报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