给予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奖励,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或者审批。
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,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、考察和体检。
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、福利、保险政策,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、福利、保险待遇。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。
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、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,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,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。
因公致残,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公务员可以辞退。
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聘任培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