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、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,应当实行任职回避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女性公务员在孕期、产假、哺乳期内的公务员可以辞退。
不胜任现职工作,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公务员可以辞职。
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,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。
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,保障公务员在退休、患病、工伤、生育、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。
考录制度是整个公务制度的基本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