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述微型消防站的建设标准。
微型消防站站内总人数不应少于6人,设队长1名,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。每班(组)应由不少于6名消防巡查员组成,并设班(组)长1名、通信员1名、安全员1名。站内配备灭火剂、防护装备、破拆工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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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卤代烷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地上防护区,应设机械排风装置,排风口宜设在上部并应直通室外。
手动报警按钮的间距为步行距离不超过30m。
使用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时,瓶阀应完全开启,以免影响供气量。
干粉灭火系统灭火时间短、效率高,灭火后对机器设备的污损较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