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,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。
公务员晋升职务,应当逐级晋升。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,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一级晋升职务。
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。
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。
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,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。
在年度考核中,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务员可以辞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