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胜任现职工作, 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公务员可以辞职。
错误
不胜任现职工作,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,予以辞退。
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。
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。
公务员任职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,并有相应的岗位空缺。
公务员辞去公职,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。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,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,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予以审批。
在年度考核中,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务员可以辞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