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,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。
公务员培训所需经费,不应当列入财政预算。
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,可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。
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聘任培训。
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,采取公开考试、严格考察、平等竞争、择优录取的办法。
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、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,应当实行任职回避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