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公务员的处分,应当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、定性准确、处理恰当、程序合法、手续完备。
公务员培训情况、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、晋升的依据之一。
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,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。
不胜任现职工作,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公务员可以辞职。
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委任制。
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,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。